在耍了一會兒脾氣之後,霜兒還是讓我進屋了。
當然了,進屋的不止我一個,小菊和小蓮也跟着進來了。這大晚上的,天又冷,門肯定不能敞着。閨房裡隻有霜兒一個人,我一個大男人進去,把門一關,怎麼說也不合适。就算是白天,這門也是不能關着的,若是被人知道,肯定會被說閑話。
想要關門也可以,那必須得像現在這樣,有丫鬟跟在身旁。有人在旁邊,就不是獨處了,也不會被人說閑話。
不過,這種情況也是分人的。如果換做是畢錦,就算一旁有丫鬟跟着,也會被人說閑話。沒辦法,誰讓他在某些方面很出名,讓人信不着呢?
霜兒的屋子,在結構上和畢錦的屋子差不多,都是一個外廳加一個卧房。霜兒坐在外廳的主位上,正借着電燈的光亮擦槍。我前幾次來這裡,她也是這樣坐在外廳裡,或是學習,或是做别的事情。
卧房的門是緊閉着的,門裡還擋了簾子。我記得畢錦和我說過,元興城的大小姐,都是天亮就起床。起床後,梳妝完畢,離開了卧房,隻要不遇到意外狀況,她們隻會在睡覺的時候回卧房。
所謂的意外狀況,就是衣服髒了,必須要換,或是頭發亂了、妝花了,需要重新梳妝打扮,再或是遇到傷心事,想找個地方哭,否則絕不在睡覺前回卧房。
畢錦說,這不是什麼硬性規定,也不是城裡的規矩。相傳,有段時間元興城上流社會的女人都很懶,懶到日上三竿還不起床,一整天都不出卧房的地步。
元興城的男人普遍認為懶女人會危害家業――其實直到現在,元興城還流傳着一句諺語,叫“懶夫毀一家,懶妻毀一族”。
元興人認為,母親對孩子的影響比父親要大。如果是父親懶,不過是家裡生活不好,隻能毀一家。如果母親懶,就不會教育孩子。孩子沒受到母親的教育,又沒有正确的榜樣,就會不學無術,隻知吃喝玩樂。孩子就是家族的未來,如果孩子變得不學無術,隻知吃喝玩樂,家族自然就毀了。
所以元興人才會說,懶夫毀一家,懶妻毀一族。據說在那段時間,隻要傳出誰家誰家的女兒大白天的還在卧房裡賴着,這家的女兒就嫁不出去了。大小姐們為了婚姻幸福,隻能早起,盡量少在卧房呆着,免得落下壞名聲,嫁不出去。
時間長了,元興城的大小姐們就養成了這種習慣。天亮就起,天黑才能睡,平時沒事就不回卧房,哪怕是學習,也不會在卧房裡呆着。等大小姐們都成了貴夫人,她們也這樣教育她們的女兒,這種思想一代一代的傳承下來,就變成現在這樣了。
畢錦說,對于未出嫁的大小姐們來說,卧房隻能是睡覺,和梳妝打扮的地方,再就是流淚的地方,哪怕是要和心愛的男人親熱,她們也不會打開卧房的門。要麼去男方家,要麼去酒店,要麼在外面租套專門用來親熱的房子,總之是不能回卧房的。
平民家的女孩就沒有這種習慣。不過平民家的女兒也沒有在床上懶到大中午的機會,一般都是天還沒亮,一家子人就醒了。六歲以下的孩子還能多睡一會兒,六歲以上就别想睡了,必須得幫着爹娘收拾床鋪,生火做飯。
等吃完了早飯,有條件上學的就上學,沒條件上學的就在家裡幫忙做事。要麼是幫大人做事,做做打掃、縫補之類的簡單工作,要麼就是帶弟弟妹妹。若是訂了婚,還得隔三差五去男方家露個面,幫着做做活什麼的,很少會有閑下來的時候。
“喂!你是來看我的,還是來看門的!”
正出神的時候,霜兒拍桌子的聲音刺進了我的耳朵。我被吓了一跳,趕緊收回思緒,朝霜兒擠出一個讨好的笑容。
“當然是來看你的。”
“我不需要你看!”霜兒直接别過臉去,“你走!我不想看見你!”
“嘿嘿……那個……你生氣了?”
“生氣?我幹嘛要生氣?”她轉過頭來,憤憤的看着我:“你以為你是誰啊?你有讓本小姐為你生氣的價值嗎?哼!”
哈……價值啊……
不知道為什麼,這個字眼兒讓我覺得非常不舒服。我感覺心髒有點疼,情緒也變得不穩定起來――不,其實我知道,我知道我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
對于畢家來說,我不是什麼姑爺,而是一個可以結交、利用的人,說白了就是有價值的人。有價值的時候,他們就能正眼看我,若是沒了價值,他們就會毫不猶豫的把我抛棄掉。
這句話如果是從其他人口中說出來,我可能不會感覺受傷。可是,如果是畢錦,或是霜兒這樣說,我就會感覺受傷。因為我對他們是有感情的,如果他們隻把我當成一種價值,我就會感覺受傷。
我知道,畢錦是不會這樣說的。如果他真的把我當成價值,當初大堂哥進局子的時候,他就會直接借給我錢,讓我欠他人情,而非帶着我去找司琮魄;如果他真的把我當成價值,在倒賣軍火的時候,他根本不會把他的想法告訴我,還讓我占下四成的利潤。
跑腿這種工作,換别人也能做。就算别人在跑腿時多報了幾萬塊,甚至十幾萬塊,那也比直接分給别人四成利潤強。隻要他不說,我也想不到。當時我們的關系已經很不錯了,隻要有了這層關系,就算今後我飛黃騰達,封侯拜相,他也能來找我辦事。等辦事的時候再給我送錢送禮,這樣做不是更合算嗎?
所以說,畢錦是真心為我好,也是真心想要結交我這個人。他沒有把我當成狗,當成棋子,或是别的什麼東西,而是真的把我當成了朋友、兄弟。
但是霜兒呢?她把我當成什麼?
在她眼裡,我到底算什麼?因為家族利益不得不接受的男人?一個曾經身份卑微,現在前途一片光明的求愛者?還是别的什麼東西?
之前小菊說,她“那麼喜歡”我,我卻一點也沒感覺到。若非如此,我怎麼會認為是小菊誤會了呢?
我知道,她隻是在說氣話,不是那個意思。但它勾起了我的心事,讓我不得不重新審視我與畢錦、霜兒,以及畢家的關系。
畢錦是我兄弟,這就足夠了。
對于霜兒來說,我不是必須的。對于我來說,霜兒也不是必須的。
對于畢家來說,我是可以利用的。可是對于我來說,畢家卻沒什麼用處。因為讓我富起來的人是畢錦,不是畢家,到現在我也沒承過畢家什麼情。
而且對于現在的我而言,娶霜兒的事,弊大于利。有霜兒在,娶妻也好,納妾也好,都很麻煩。最重要的是,畢家的大婦,也就是畢錦和霜兒的娘,是個危險人物。實話實說,我真的不想有這麼個危險的丈母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