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因禍得福
“這個朋友不是别人,是大喜。如果大喜真的跟我有暧.昧或想對我怎麼樣的話,他巴不得你和楊柳發生點什麼呢,絕不會當時就告訴我,而是事後才告訴我,讓我對你産生更大的誤會。”我語氣和藹地說。
他看了我一眼,幽幽地說:“大喜是我的兄弟,我明白他。”
他明白就好了,我沒再說什麼,端起了面前的茶杯。茶的清香,沁人心脾,暖茶入喉,心腹熨帖,溫軟的茶水經五髒六腑,猶如經曆千年時光,浮躁慢慢沉澱,靜氣籠罩全身。
他拿出手機發微信朋友圈,我放下杯子湊過去看,見他寫着:“以後兄弟們去酒吧的時候少點叫我,我家教很嚴的。”然後還配了一張我的照片,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偷拍的,我正在生氣的樣子,沒有任何美顔或PS的素顔照。
“幹嘛發我的醜照?”我抗議道。
“不醜啊!這不是很好看嗎?哪裡醜了?”他很認真地說道。
我頓時明白,其實在他的眼裡,不論我的哪一張照片,不管有沒有加美顔,看起來都差不多,他對我實在太熟悉了。
喝着茶,他又問起我下午做了什麼事,為什麼會累得飯都不想吃,還擔心我是不是身體出了問題。
我把下午光頭佬的老婆打電話給我,到今天傍晚回家的時候在馬路上與葉秋明對罵的事,全部告訴了他。
他皺着眉頭聽完,兇膛起伏得厲害,強壓着怒氣,沉思了一會兒,說:“葉秋明跟光頭佬有合作關系,他屬于你的連帶債務人,不能再忍了,要報警,還要起訴他。”
“那現在報警?他沒有傷害我啊,還是我明天去找個律師?你有沒有認識的律師?”我問。
“不等明天,現在就開始行動,葉秋明死得越早越好。”他說着就拿手機打電話,叫他一個當律師的兄弟過來碧園。
我挺納悶的,憑光頭佬公司欠我的十幾萬工程款,就算葉秋明是連帶債務人,又怎麼能緻葉秋明于死地?
他打完電話,對我解釋說:“還記得上次我對你說的嗎?葉秋明欠汽車租賃公司的二十萬一直不還,另外他還欠着很多人的錢,以及供應商的材料錢,汽車租賃公司早就起訴他了,現在我們要聯合所有葉秋明的債權人一起起訴他。”
我對法律師不熟悉,又問:“然後呢?他欠債不還,會坐牢嗎?”
“借貸糾紛隻是民事糾紛,不會涉嫌刑事責任,不會坐牢,但是,他欠得太多太久,而且故意不還錢,這就不單是欠債,還屬于詐騙,加上今天傍晚他在馬路上堵你的車屬于暴力賴賬,這些需要報警處理,他要坐牢了。”
我驚喜地喊:“真的嗎?這需要什麼證據?”
他摸摸我的頭,說:“等一下阿碧來了才知道具體要什麼證據,他需要什麼證據我們就提供什麼證據。”
我喜不自勝地笑了,說:“哈哈,我還因禍得福了?”
他捏了一下我臉,不高興地責怪道:“笨蛋!幸好葉秋明沒有撞你,有什麼好高興的?這麼危險的事虧你還笑得出來!”
“我沒什麼事啊,隻是被他氣到了而已。能讓他坐牢,這太值啦!能讓他坐多少年?”
他想了想,說:“就看阿碧怎麼處理了。”
我們談論了一會兒,阿碧律師就到了樓下,鐘子晨去接了他上來。
我曾在“退伍軍人志願者協會”中見過阿碧,他表面看上去很土,鼻梁上挂了一副黑框眼鏡,不愛說話,我主動和他打招呼,他也隻是點一下頭。
我們三個人開始讨論起來,阿碧分析起案情,邏輯卻非常之清晰到位,言簡意赅,與其他律師的咄咄逼人完全不同。
通過阿碧,我大概明白情況是:
一,葉秋明欠的債很多,鐘子晨已和葉秋明的債主們聯系好,凡是已到期卻未還的債,一起起訴葉秋明。
二,葉秋明跟汽車租賃公司和另一個債主以及我,這其中的糾紛,葉秋明已構成詐騙罪和暴力賴賬,報警後,警方會進行調查,證實确有此事後,葉秋明就會被拘留。如果他還不起這些錢,他就會坐牢。
“他詐騙罪的金額,加起來有六十多萬,以他目前的能力,估計他還不起!避免他又去借錢來還,一旦立案了就要把他盯緊一點,讓他借不成錢。”阿碧喝着茶,悠哉地說道,他好像非常了解葉秋明。
“阿碧,你很早就認識葉秋明了嗎?”我幫阿碧斟茶,問道。
阿碧莞爾一笑,說:“不是很早,你哥認識他之後我就認識他了。你哥是我的兄弟,葉秋明是你哥的死對頭,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不調查清楚葉秋明的底細,怎麼幫兄弟打赢他?”
我微笑看着他倆,這兄弟之情讓我羨慕不已。德國著名哲學家叔本華說過:“一個真正漂亮的女人,不會擁有一個真正的同性朋友。”
叔本華說的這句話并非絕對,但卻很有道理。女人與男人相比,女人的同性友誼好像沒有男人間的兄弟之情來得穩固。比如我,我的同性好朋友隻有一個黃麗萍,而鐘子晨卻有許多情同手足的兄弟。
這是由原始社會以來就形成的社會現象,男人負責外出打獵,女人負責照顧家裡。從男女的社會分工角色看,男人之間經常需要合作,如外出一起狩獵,一起對抗其他部落的敵人。而女人關注點在内部,并傾向于認為物質的來源是有限制的,與其他女人之間呈現的更多的是競争的關系。
從古至今,多數是男主外女主内,男人們在外面打天下需要團隊合作,女人們在各自的家裡自掃門前雪。所以,女人們的多疑善妒是社會造成的,從而得出結論,女人與女人之間是比較難有深刻的友情,男人與男人之間比較容易有莫逆之交。
我們談論完案情,阿碧還是有些擔憂,說:“如果葉秋明想辦法再借到六十多萬,那我們就不能讓他坐牢了,要不要再等等?或想辦法讓他犯多點事,讓他欠更多的錢?”
我有點愣,想辦法讓他犯多點事?熟悉法律的人,手段就是與衆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