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默認 第64章 狀元之子
原來和她說的不是一回事。
桑甯哭笑不得,“我說的是靈泉,可不是那個月亮泉!”
“靈泉是什麼?”
“就是很厲害的水,可以去疾病啊,像觀音淨瓶裡的水。”
女孩眼神清亮,一派認真。
霍長安笑起來,側顔完美,丹鳳眼彎曲成月牙,天然魅人之姿。
“你話本子看多了。”
靠!
他笑起來怎麼這麼妖孽。
“懶得跟你說了!”
桑甯跑了出去。
她換下了囚服,穿的好像是三嫂的衣服。
很合體,腰胯都顯露出來。
霍長安才發現,女孩身軀玲珑有緻。
已不是當初幹豆芽的形态。
即便在這滿目荒涼的西陲邊境,她也鮮活的如一株搖曳的芍藥花。
……
桑甯一出去,就看到錦棠捂着一邊臉跑過來。
“錦棠,怎麼了?”
“沒,沒什麼。”錦棠想往主屋跑。
被桑甯一把拉住。
錦棠捂着臉扭着頭,拼命躲閃,這勁兒頭,就跟他四叔似的。
最終,還是被桑甯扭住胳膊。
“擡頭。”
“四嬸嬸……”
“别讓我說第二遍。”
錦棠聽到桑甯嚴厲的聲音,還是轉過頭來。
他的臉頰上,破了一個口子,流着皿,還挺深的,可能會留疤的那種。
“怎麼回事?”
“我出去想撿點柴回來,碰到一群孩子,他們,罵我晦氣,用石頭砸我……”
錦棠忍着抽噎,小聲說。
“四嬸嬸,你别生氣,我不疼,娘走的時候讓我出門小心,别惹事,咱們初來乍到……”
“錯了,錦棠。”桑甯擦掉他搖搖墜墜的眼淚。
她回來的時候也看到了,附近的的人對她指指點點,眼神帶着躲避和厭惡。
她猜應該不是因為囚犯的身份。
畢竟在這裡的人身份都不清白。
若清白早離開涼州了,誰願意在這鳥不拉屎的地方受苦。
那就是因為她們住了剛死過人的房子?
“初來乍到,正是立威的時候。
都是一撇一捺,誰又比誰高貴?
咱們不惹事,但是别人惹我們,就讓他吃不了兜着走!”
特别是她們現在,在别人眼裡都是一家子柔弱的女人。
更不能退一步。
退一步隻會讓人變本加厲。
錦棠擡頭仰望着桑甯,眼淚都忘了流。
“四嬸嬸……可是……”
“今天四嬸嬸就教教你,什麼是陽謀!”
桑甯跟曹掌櫃聊天知道,涼州城雖然窮,但秩序還算安定。
郡守是個厲害的。
要不然也管不住這麼多烏七八糟的罪犯。
雖然這裡有很多無辜的被流放者,但也真有窮兇極惡的。
涼州鐵律:不準搶别人手裡的食物!
若犯事,按搶劫殺人罪同處。
所以進城時,那個老頭餓的搶了她的食物,還客客氣氣的求原諒。
那是怕她舉報!
“走!”
有仇當場報,不報睡不着!
桑甯先用靈泉水給錦棠清洗了一下傷口,拉着他就去找人。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
這些孩子可不跟富貴窩裡長大的錦棠一樣,他們什麼都懂。
既然欺負人,那就該付出代價。
何況,幾個孩子比錦棠還大!
桑甯給了錦棠一捧花生,讓他把五個孩子引到偏僻無人的破房子後面。
那幾個孩子就跟狗見了屎一樣追着錦棠來了。
一進來就去搶花生。
錦棠揚手就撒了,眼神心疼的看着那些花生被那些孩子撿了,迫不及待的往嘴裡塞。
等每個人都吃了一顆花生,桑甯出現。
飛起一腳,就将那個最大的給踹倒了。
然後一膝蓋頂住那小子的脊梁骨,抓着頭發往地上一碰。
暈了。
在其他四個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她又逮住推到牆根下并排。
“敢欺負我家小孩,是不是活膩了?”
“誰扔的石頭?”
四個小孩剛被桑甯砸他們老大的氣勢吓住了,此刻反應過來,又開始兇。
“你們這些晦氣的人,住在晦氣的房子裡,就應該躲在裡面不出來,别把黴運傳給我們!”
哦,原來果然是因為住了那房子。
“我爹本來就想把那房子燒掉!沒想到你們住的倒是快!”
“對,好人哪能住那樣的房子,我看你們比惡鬼還要可怕!”
……
啧啧啧,同樣都是小孩,錦棠那麼可愛,這幾個怎麼就那麼招人讨厭呢!
桑甯捏住一人的嘴巴,“瞧瞧,這嘴巴生的就營養不良,說話跟拉稀似的。”
說完一巴掌打過去。
直打的那孩子眼睛冒星星。
有一個立馬想跑,桑甯擡腿就把他踩在牆上。
“你,你敢打人,我爹,不會放過你的!”
以前都是他們合夥欺負人,現在也被别人給打了。
“好啊,不錯不錯,我這就去衙門狀告你們爹娘,竟然挑唆你們搶别人的食物!”
到現在他們嘴巴裡還有花生碎屑呢!
罪證确鑿。
“你們敢!你們這些沒用的女人,要想在這活,還要依靠男人賺食物,你們家一個男人都沒有!還不夾着尾巴做人!”
桑甯真動了怒。
這真是孩子嗎?
簡直就是惡之本源。
“那我就讓你看看我家有沒有男人。”
“錦棠,照他們的臉一人來一石頭,人若欺我,百倍奉還,狠砸,壞人不分年齡,拿出你當時殺人的勁兒!”
殺,殺人?
這個小白臉殺過人?
幾個孩子看到錦棠撿起了石頭,終于那股嚣張勁沒了。
欺軟怕硬,真是惡人的通性。
“别砸我,我以後不欺負你了!”一個孩子沒出息的大叫。
錦棠白着臉,開始還有些遲疑,但聽到他們辱罵家人的話,眼神早就兇了。
“砸!”桑甯喊。
不砸不長記性!
千裡流放路,錦棠已經知道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殘酷性。
剛開始軟弱了些,是本性使然,也是經曆太少,怕給家人引來禍事。
其實他飽讀書籍,懂得很多。
狀元之子,豈是飯桶?
“涼州律法,搶奪他人食物按搶劫罪處理,東陽律法,八歲以上與成人犯法同罪,是你們,先違背了律法。”
小小孩童,言語铿锵。
拿着石頭踮着腳就砸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