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事本裡記著。
【一九七六年九月一日,天氣很好。
今天是新學期開學的第一天,也是我迎接新學生的一天。
剛走出家門不遠,我就聽到嬰兒的啼哭聲。我順著聲音尋去,看到路邊往著一個嶄新的背簍,背簍裡裝著一個嬰兒。
孩子還很小很小,看著就像剛滿月的樣子。
嬰兒哇哇哇地哭著,哭得小臉通紅,小模樣看起來可憐極了。
我四處找了找,沒有找到孩子的父母,卻看見背簍裡有一張紙條。
紙條上寫著嬰兒的生辰,孩子生於一九七六年農歷七月初五亥時。
除去嬰兒生辰的相關信息,紙條上還寫了一段長長的文字。
“我未婚生子,孩子的父親不知去向,因此我成了我們方圓幾裡人人唾棄的浪|蕩|女人。
因為我未婚先育這事,我的父母家人在鄰居裡間也擡不起頭,父親不止一次讓我帶著小野種滾出這個家。
我也想離開,想走得遠遠的,想過去找孩子的父親,可是孩子的父親就像從未在這個世界上出現過一般,他消失得非常徹底。
我聯系不到孩子的父親,我又沒有能力養活自己的孩子,我承受不住周圍人對我的指指點點,無法面對他們罵我賤人,無法接受他們罵我的孩子是見不得光的私生子。
我接受不了這一切,本想帶著孩子一起離開這個世界。就在我準備帶著孩子一起跳河時,孩子眨巴著水靈靈的眼睛看著我,就在那一剎那,我猶豫了。
孩子才剛剛來到這個世界,他還沒有見過這個世界的美好,即便他的生命是我給的,但是我也沒有權力剝奪孩子生存的權利。
再三思量之後,我決定你我又無法將她養大成|人,我將孩子遺棄,希望能遇到好心人領養。如果您撿到我的孩子,請您善待他。我在天之靈,也會保佑您和孩子健康長壽。”
看完這段話之後,我預料孩子的母親應該想要尋短見。
我趕緊聯系人四處找人,可是找了一天一夜都沒有找到。
方圓幾公裡內都沒有聽說誰家有未婚姑娘剛剛生了娃......
我想,孩子的母親可能是不想孩子再承受私生子的罵名,所以把孩子扔得遠遠的。
猶豫再三之後,再加上這個孩子生得實在可愛,我把孩子抱回了家,並且說服了我的丈夫收養這個孩子。】
這頁筆記內容除去奶奶的記錄,筆記本裡還夾著一張紙條,紙條上的字跡已經模糊不清,隱隱約約能看到上面的字跡內容。
證明剛剛的信息並不是奶奶胡亂記錄的......
看完這頁筆記內容,司戀的心尖顫了顫。
司戀記得大伯司伯賢的出生日期是一九七三年,她的父親司伯謙出生日期是一九七六年農歷七月初五。
如果這日記是真的,也就是說她的父親才是奶奶收養的孩子!
大伯才該是奶奶的親生兒子!
可為什麼,在司戀的記憶裡,大伯是奶奶收養的孩子?
司戀想不明白,於是繼續往下翻,日記本裡還記著許多關於撿來孩子的信息。
【九月十日。天氣依然晴朗,萬裡無雲。